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做好2024年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全过程,并处理考核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二、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组织员
三、考核内容和步骤
(一)撰写述职报告。专职组织员对照本人岗位工作职责,将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二)述职报告公示。各二级党组织在本单位内部对专职组织员的述职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测评。专职组织员不做现场述职,与会人员结合书面述职和平时表现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打分,测评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测评(30%)、党委组织员办公室测评(30%)和专职组织员所在二级党组织测评(40%)三部分组成。
(四)结果汇总审核。测评工作结束后,组织部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各二级党组织。
四、日程安排
(一)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在二级党委内部公示专职组织员述职报告。
(二)2024年12月27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分别召开测评会议,对专职组织员进行测评。
五、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提前1天将测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情况告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派人参加会议测评。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真实,二级党组织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考核中的来信、来电、来访,组织部和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党委。
组织部电话:0431-85716215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431-85716493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