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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春工业大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理论素养、科研水平和育人能力,现依托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选题参考

本次项目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建设和自身从事工作开展理论研究,要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立项选题可根据参考选题自定题目

参考选题如下:

1.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2.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研究

3.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科学体系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6.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研究

7.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研究

8.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要任务研究

9.教育、科技、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研究

10.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一体推进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

11.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研究

12.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3.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研究

14.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研究

15. 五个必由之路规律性认识研究

二、申报条件

1.以部门或单位进行申报,或自行组建课题组进行申报。

2.申报者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实践的工作人员。

3.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4.重点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工作者。

5.作为申请者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三、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日常管理

“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的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1篇以上,研究报告需完成1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研究成果使用权归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所有。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相关事宜

1.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经费2000元,一般项目经费1000元。

2.《申报书》上传至oa系统校内通知内,请申报者自行下载填写。《申报书》填报一式2份。

3.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截至时间为2023110日,也可以在2023630日前直接申请结项(立项即结项)。

4.联系人:高春红,联系电话:0431-85716218 ,邮箱83510624@qq.com。报送主题:“**学院/部门+姓名+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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