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负责人:
依据《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政规[2024]2号)文件要求,现集中组织受理我校承担的吉林省发改委高技术处批复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创新中心”等类型项目验收申请工作。
一、受理范围
2024年(含当年)以前立项的所有省发改委高技术处专项资金支持的未验收科研项目,且已完成任务书各项指标,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验收
提交验收清单如下:项目验收申请表、工作报告(要求有任务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技术报告、财务盖章的经费决算表复印件(如有经费调整,需附加盖财务章的经费预算调整审批单)、项目期内科研成果清单及佐证(论文仅需提供首页及项目编号标注页,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首页)、其他附件(用户使用证明、第三方产品技术测试报告、培养学生证明等)、任务书复印件(无任务书请附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性声明。
申请验收阶段,所有材料提交一式一份,装订成册(项目验收申请表除外)。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
项目负责人严格对照任务书,准确核对业绩成果有绩性,对提交的成果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申请验收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5月15日
三、验收答辩
学校将通过审核的验收申请,向省改委统一报送,并等候验收会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准备验收答辩会PPT及验收材料,答辩时间(地点)预计提前2周公布。
四、相关工作联系人
联 系 人:刘 畅 马 辉
联系电话:85716256 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