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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各基层工会、妇委会: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按照吉林省总工会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为主题的教职工有奖答题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方式 通过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见下图)参与竞赛答题活动,希望全校会员教职工参与答题,要求在答题时如实填写所属基层工会名称及本人姓名,活动结束后微信平台后台会自动按单位统计答题者
部门:工会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12月至次年2月批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范围 (一)自有人才。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人才。 (二)柔性人才。每年在我校工作不少于4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三)按照
部门:人社处
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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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深化高校“四新”建设,结合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四新”教育改革实践优秀案例推选工作。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征集范围主要面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相关单位,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上报1个优秀案例。 二、内容要求 (一)案例重点体现“四新”教育相关的新发展理念
部门:教务处
各基层妇委会: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教职工托儿费报销男女教职工同时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1.报销时间:2023年12月1日-7日。 2.报销金额:符合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孩330元。 3.发票开具时间范围: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 4.报销的发票:由财政部或财政厅出具的财政票据,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形成推进保密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根据《长春工业大学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先进个人: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
部门:保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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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入职教师在微格教室录制课程的通知 按照学校导师制培养的要求,每位新入职教师需要录制完成15-20分钟的课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微格教室引入了智能AI系统,方便新入职教师前来录制。录制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 需要先预约教室 预约方法(见附件1) 二、 录制地点 南湖校区主楼办公楼六楼中厅微格教室,录制视频时请使用智能AI软件录制,录制的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三、 录制时间 11月27日
各校外教学点、全体学生: 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人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1534名在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本次退学名单中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的有2人,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5年)的有1398人,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的有
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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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掌握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工作需求,现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征集2024年标准化科研、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等标准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已取得相关标准研究成果、有意申请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填写《2024年标准化工作项目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2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
部门:科研处
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为做好学校科技成果宣传工作,提升我校社会影响力,加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近期学校将制作科技成果宣传册,作为学校对外科技宣传的重要工具,现面向全校征集可供转化的科研成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科技成果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2018年以来通过项目验收的横、纵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填报,鼓励其他科研人员根据科研成果取得情况积极填报。成果
各教学单位: 目前评教系统数据核验功能目前已经关闭,2023年11月27日开始全校网上评教。 1.评教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8日。 2.评教方式: 院领导、校院督导电脑端、手机端均可评教(督导手机端评教可以参考教师手机端的操作指南) 全体学生手机评教(具体方法请详见学生手机评教操作指南) 3.评教人员:授课教师、校院领导、校院督导、全体学生。 4.评教网址
部门:质量监控中心
为持续落实好学校领导北湖校区带班制度,现将寒假前学校领导北湖校区带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带班时间:每周一、周二、周四、周五早8:30-16:30; 二、带班地点:北湖校区西区主教学楼八楼1814办公室,电话89399989; 三、带班期间正常参加南湖、北湖会议; 四、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 1.学校领导北湖校区带班工作时间安排 2.北湖校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部门:党政办公室
各基层妇委会: 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妇女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长春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教师工作部、纪委考核,学校成立评定小组进行评选,经七届六次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学校拟推荐数学与统计学院王纯杰参评长春市三八红旗手。 现进行公示,望广大职工给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 公示
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的安全稳定是关系师生福祉的重大事件,也是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校上下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细致做好冬季校园安全各项重点工作,严防季节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强化
部门: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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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在8月和10月分别组织了申报和推荐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终审,我校共有10项课题获准立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4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学校希望全体教师高度重视、深度
部门: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