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长春工大学字〔2012〕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各学院2023年度学生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长春工业大学年鉴(2022)》入编材料供稿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秋季学期第12周教学培训——“成长活力与学习效果双提升”的对话式课堂设计与应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