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开始,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三文明两优秀一先进”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校内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请各学院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修订版》(见附件1或《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按照附件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及上报汇总表)的规定格式把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Excel形式)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报送截止日期:3月14日。(请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后上报)(备注:请详细查看《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修订版》,老生执行以前评审获奖比例:一等:5%,二等:10%,三等15%,2023级、2024级按最新获奖比例进行评审:一等:5%,二等:9%,三等12%)。
二、校内本专科学生“三文明两优秀一先进”评选
请各学院、各学生班级按照《学生手册》的具体要求,做好2024年度学团工作表彰活动中的“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评选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度“三文明两优秀一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2024级新生只参加文明寝室的评选,不参加文明大学生、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各学院文明寝室的评选请和各校区宿舍科共同组织评选确认后再上报)。请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把评选结果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3月19日下班前上报。
附件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及上报汇总表
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度“三文明两优秀一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