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优秀基层
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吉教高〔2021〕17 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成立并实际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建设成效突出且已在学校备案的课程教学类(含课程组、课程群、实验教学中心等)、专业建设类(含系、专业、学科等)、教研专题类(含教研室、教研中心、教研专题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可参加本次评选,已获得过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不得重复申报。
学校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名单详见《长春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统计表(2024年)》(附件1)。对获得“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体,将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评选数量
本次拟评选10-15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学单位推荐限额不超过3个。
三、评选条件
(一)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潜心育人,无师德师风问题。
(二)有较完善的管理与运行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
(三)组织结构合理, 重视培育教学梯队,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协作度高,工作创新度高、作用发挥充分。
(四)教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实效,有详细记录;定期组织教师听课、研课;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测,及时总结交流。
(五)教师能高质量地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
(六)教学改革与建设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优秀,受同行和学生的高度认同,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登录长春工业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2),系统使用详见《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操作说明》(附件3)。申报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25日,逾期不予申报。
(二)部门审核推荐。各教学单位参照《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入选基本条件(试行)》(附件4)和《长春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对本单位参评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初评,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学校评选,并进行排序。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四)评选结果公示。教务处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赵杨,0431-85716248。
附件:
1.长春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统计表(2024年)
2.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3.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操作说明
4.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入选基本条件(试行)
5.长春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