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精神,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了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为助力培养单位加快推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卓越工程师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定于 2024年11月29日在清华大学学堂在线平台召开《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专题研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指导单位: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
会主办单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学堂在线平台
二、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11月29日全天会议。
2.会议地点:南湖校区主楼1427会议室。
三、会议主题
强化实践创新导向,促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分类发展。
四、会议内容
1.特邀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解读文件要点并答疑。
2.特邀部分培养单位专家介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分类发展的经验举措,包括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价改革等。
五、参会人员
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及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等相关教学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