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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春工业大学年鉴(2023)》编纂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年鉴》(简称《年鉴》)是记录学校发展的百科全书,是服务学校管理工作的宝贵信息资料库,是学校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去年,学校对《年鉴》编纂工作的领导体制、编纂流程、年鉴的框架结构、栏目编排、内容记述、条目编写、装帧版式等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和改版,在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工作下,学校《年鉴》编纂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载学校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事业发展成就,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全面启动《年鉴》2023卷编纂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收录范围。收录稿件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属《年鉴》记载时间范围内反映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任务、重要成就、基本数据和图片等均属收录范围。

2.编写原则。《年鉴》编写应遵循真实、全面、准确、连续、可比原则,保证《年鉴》资料翔实、记述准确、编写规范,全面、客观地呈现学校2023年度各方面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3.结构体例。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的稿件参照2022年《年鉴》体例,以文章体和条目体为主,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条目进行增减。稿件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左右,图表数量不限。

4.文稿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对拟提供稿件的审核重点是: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事实,与以往年鉴内容、与学校公开的内容是否相矛盾;正文和附表、数据内容是否相矛盾;有无泄密;有无常识性错误。

5.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年鉴(2023)编纂任务分工》(附件1)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本单位年鉴稿件的撰写、组稿和报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年鉴撰稿须知》(附件2)要求,规范编写稿件,提高年鉴的撰稿质量。

6.保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保密规定,对所提供稿件中的涉密内容进行处理,凡不允许公开的资料,不得编入稿件。

7.稿件报送。各部门、各单位须于2024年6月28日前报送年鉴稿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稿件须附《长春工业大学年鉴(2023)》入编材料报送表(附件3),报送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年鉴编辑部(南湖校区老图书馆楼3113室);电子版稿件发送至编辑部邮箱(njbjb@cc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本单位名称。联系人:孙誉烘;联系电话:85717378。

附件:

1. 《长春工业大学年鉴(2023)》编纂任务分工

2.《长春工业大学年鉴》撰稿须知

3.《长春工业大学年鉴(2023)》入编材料报送表

                                                           长春工业大学年鉴编辑部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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