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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基础处学科布局(不含医学)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6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基础处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9、2020及2021年度尚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基础处立项的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布局(不含医学)项目,涉及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限要求

1.2019年和2020年立项应验未验项目应于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验收资料提交工作。

2.2021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项目应按任务书工作计划安排完成验收材料提交工作。

3.学校科研处将按照验收要求审核提交的验收资料,并于5月24日前,按照附件1要求填报表格名单。

三、相关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工作,填写验收总结报告(排版要规范)、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资金使用进度不低于70%),相关模板及网上操作流程参见附件2-4。

2.验收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省科技厅将组织召开验收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需将审核通过后的验收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一式7份。材料按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内标注的内容及顺序装订(相关支撑佐证材料要齐全,如,发表的论文应附全文并将项目编号单独标明;研究生培养要提供毕业论文首页或者开题报告首页)。

3.准备答辩PPT(15分钟左右,汇报内容参考验收总结报告)。

4.准备验收意见草稿(仅供验收会参考,不用上传系统,格式见附件5,电子版及单独打印的7份纸件带到会场)。

5.会后,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验收会议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在系统提交相关材料、上传签字后的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会现场完成并发放),同时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发放验收证书编号并电子签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验收证书并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省科技厅基础处备案(备案仅需1份,个人另有需要可随时下载)。

学校联系人:佟闯 、刘畅

办公电话:85717359、8571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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