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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和培育长春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育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本领过硬、育人成效突出的辅导员骨干力量,打造一批高质量、可推广的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经研究,决定组建和培育长春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现就辅导员工作室组建和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采取“骨干+团队”模式组建,以主持人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工作业绩和工作影响力为核心,自愿组成梯队合理、团结协作、勤勉敬业、敢于担当的工作室团队。工作室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工作室需要明确一个主要研究方向,围绕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确定研究项目。

1.主持人条件。主持人须为我校一线在岗辅导员,主持过省市级科研课题、获得过思政工作类省级以上荣誉奖励、有过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经验的学工干部优先推荐。一名主持人负责一个工作室团队,不能兼报或多报。

2.团队成员条件。以一线辅导员为主,具备较强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每个工作室应吸纳至少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工干部,鼓励专职思政课教师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与,鼓励学生工作部门人员、相关专业教师、优秀学生骨干参与。每名成员原则上仅限参加1个工作室团队。

3.研究项目条件。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围绕高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结合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针对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盲点和难点问题,着重对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共青团员成长和共青团改革、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新时代国防教育等进行专题研究和实践探索,可以是工作机制,也可以是工作指南、工作案例等。

二、组建程序

1.学院推荐。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推荐至少1名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人所在学院的工作室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工作室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虑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确定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培育范围。同时,遴选结果作为推荐省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重要依据。

三、培育管理

1.培育考核。2年为一个周期,培育期内,每年考核一次。期终考核验收合格以上且项目结题的辅导员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省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2.项目管理。辅导员工作室要将新形势下开展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凝练成工作经验,为学校提供示范性、实效性解决方案。

3.其他任务。辅导员工作室承担学校委托的专项工作任务,为学校开展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决策建议。工作室可与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一站式”学生社区等形成合力,面向大学生公开挂牌开展教育管理服务。

4.日常管理。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承担遴选、培育、考核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5.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及表现突出的成员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研究课题,优先推荐外出学习研讨、发表学术文章等,并提供必要研究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的组建和培育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切实把优秀的辅导员及团队推荐上来。

2.申报辅导员工作室需准备以下材料:长春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培育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包括出版或发表的代表性著作版权页与论文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复印件等)。

3.申报材料电子版分类命名清晰,打包一个文件夹(以“主持人姓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xsgzyjk@ccut.edu.cn;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主持人所在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研究科 南湖校区综合楼六楼4602室。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联系人:宗姣姣;联系电话:0431-85717103。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培育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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