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撰写和自我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
(二)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
(三)我校参评学位授权点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一览表》(附件2)
二、工作内容
(一)各学位点所在学院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位点的自我评估工作。各学位点应依据学校《评估工作方案》中2024年7月前的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和评估标准,结合学位点自身特点制定工作计划,于6月18日前组织专家召开自评会议并完成自我评估工作。
(二)5月13日前,请各学院将《自评报告撰写、专家评审及自我评估相关工作计划》(附件3)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15720010@qq.com。
三、工作要求
请各参评学位点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基本条件》、《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为依据,充分挖掘整合优势资源,突出优势特色,整合凝聚现有成果,体现方向性支持和社会服务贡献。希望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报告撰写、专家评审及自我评估等相关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长春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2.《长春工业大学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3.《自评报告撰写、专家评审及自我评估相关工作计划》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