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代会代表组、教代会代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拟召开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为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收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现启动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加快建设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文化传承、社会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学校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2.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学术研讨、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3.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
4.教代会职权以外的;
5.举报或揭发问题的;
6.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
7.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8.属于本部门能够协调解决的;
9.缺乏可操作性的。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1.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案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2.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3.提案应在 “长春工业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表”上填写,允许另附页;
4.提案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问题的题目,要简洁精炼醒目;
(2)提案内容,即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提案建议,即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5.为保证提案质量,便于提案处理和归档,每个提案必须同时递交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书面提案表须由提案人、附议人手写签名。
四、提案的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提交说明
提案由各教代会代表组组长把关审核后集中送交到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工会电子邮箱:gonghui@mail.ccut.edu.cn
电话:85716221,联系人:刘子晴
特此通知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表
长春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