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3月27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工业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以文件形式在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办法》明确了党政办公室是学校督查督办的职能部门,各承办单位是督查督办事项的具体执行部门,承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督查督办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单位为承办单位。现就《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定期督查督办重点任务清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办法》规定,督查督办分为定期督查督办、专项督查督办、联合督查督办,结合学校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实际,党政办公室制定了《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定期督查督办重点任务清单》,并将于6月份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于12月份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同时,结合学校重要会议决议和有关领导批示及上级有关要求,党政办公室也会随时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联合督查督办事项。对于未列入《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定期督查督办重点任务清单》中的其他年度任务,要积极推进按期完成;对于在督查督办中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任务,实行完成上报制,由承办单位(牵头单位)在工作完成当月末上报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工作目标,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具体谋划,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校年度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定期督查督办重点任务清单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