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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积极推动产业发展,着力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面向省属高校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工作。

一、人选条件

选派干部需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踏实肯干,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含管理岗位人员及专任教师),职务、级别、职称、年龄等不作硬性规定。工勤人员、临时工作人员不在本次选派范围内;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作风过硬,群众评价好、认可度高,无违法违纪情况。

、工作职责

选派干部在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村情实际,积极发挥部门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充分挖掘本村各种资源,采取精准有效举措,因地制宜推动乡村发展,助力实现人气集聚、兴边富民。

三、人员管理

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省工作专班负责业务指导,县乡党委和派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在确保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食宿、在村工作时长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选派干部两年一轮换。同时,参照驻村干部标准,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通知传达,报名情况请于313日(星期三)中午11:00前,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反馈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董晨君

联系电话:0431-85927818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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