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现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和“长春好人标兵”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类型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5类,申报人需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其中,敬业奉献类别的申报人必须要在本行业本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重点要有创新工作事迹。
申报人需征求所在单位意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敬业奉献类别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盖章,见义勇为类别需要公安部门盖章。
所有“长春好人”申报人必须积极配合电视、报纸等媒体采访和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如不配合者不予上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推荐类别+姓名+长春工业大学,文件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60458697@qq.com)及纸质版(报送至南湖校区主楼党委宣传部1352室)。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长春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WORD版1份、加盖公章PDF版1份、彩色打印纸质版3份),注意不要私自修改表格格式。
2.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大标题为主语+谓语+宾语,内容要突出故事性和画面感,不要写成年终总结式材料,具体请参照中国好人事迹模板。除见义勇为类别外,其它类别申报人事迹要分成三个小标题)和200字简要事迹材料WORD版1份。(提示:候选人的200字事迹、1000字事迹、申报评选表中个人信息情况和职务要一致。)
3.蓝底证件照电子版1张。要求图片清晰完整,若申报人为两人及以上,做拼图处理。证件照尺寸4.8×3.3cm,像素567×390。
4.工作照电子版3张。要求上半身正面横版彩色工作照片,如为多人合影的,需突出申报人,并在照片命名时说明申报人位置。照片构图及内容需反映申报人风采,并适宜制作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图片清晰,2M左右。
5.申报人“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PDF版1份、纸质版1份,具体格式内容见附件2)。
6.“长春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附件1)第2页加盖公章纸质版2份。
三、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中午下班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彦
电话:0431-85716133
地点:南湖校区主楼1352室(党委宣传部)
附件1:“长春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
附件2:2024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申报材料样板
党委宣传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