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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24  点击数:

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241号)文件,现将我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指导思想

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关于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结合发展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我省空白领域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对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专业学位授权点给予倾斜支持,提升研究生教育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贡献率,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鼓励申报范围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及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亟需领域需求。

鼓励申报列入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急需学科专业领域相关学位授权点。鼓励申报符合吉林省“四大集群”“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需求的学位授权点。鼓励申报与东北振兴、粮食安全、生态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学位授权点。鼓励申报与吉林省现代新型汽车和零部件、农产品生产及农产品等万亿级产业相关,特别是与现代农业、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产业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的学位授权点。

二)鼓励申报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我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特别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力偏弱,不能满足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本次学位授权审核鼓励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增列申报。

三)鼓励申报吉林省空白学位授权点。

新增学位授权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倾斜,鼓励申报契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且填补吉林省空白的学位授权点。

(四)支持繁荣和发展人文社会科学。

支持申报与推动中华文明创新发展、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与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推动我省冰雪经济、文化旅游、现代金融、法制建设等密切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位授权点。

三、限制申报范围

(一)对吉林省布点已达到8个及以上、研究生规模较大且就业率连续三年较低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限制申报。

(二)对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

(三)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中,对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同时设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原则上仅可申报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

(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予以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包括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请新增为学位授权点。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材料报送(130日前)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内容向学校提出申请,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证审核后,提交相应的表格。(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授权审核汇总表》《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电子版)。佐证材料留存备查。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学校评议(22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对申报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学校推荐(216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审议表决,提出推荐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务必按照《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请新增的一级学科和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专业学位授权点与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把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时提交的《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作为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的参考材料。

(三)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方可使用。

(四)报送省学位委员会材料,不可再次修改。核查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新增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将直接取消资格。

(五)本次审核中未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新增学位授权点申请,在下一次学位授权审核中不得重复提出。

六、材料报送

(一)各申报单位于202421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包括:

1.《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授权审核汇总表》;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3.其他必要材料(如骨干教师充满人员情况说明等)按顺序分类整理报送,每个授权点1份。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4217日前,将《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的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现有全部学位授权点(学术型、专业学位)均需填写。

联系人:秦喜文 高亮

联系电话:13504332781 13179114149

电子邮箱:422141963@qq.com

附件: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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