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专业化师资队伍。现将2023年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长春工业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长春工大教师字[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完成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认真对待考核工作,考核过程确保公正,考核结果确保真实。
3.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请于12月27日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各一份。
提交材料:
(1)考核情况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单位现有人员数量,参加考核人员数量,考核结果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数。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在报告中逐一说明原因。
(2)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纸质表格。附件1和附件3(个人表格左上角)和附件2纸质表格均需加盖公章。
(3)附件2电子版(附件2汇总表需标明党政人员、工勤人员、教师、外聘教师等身份)。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