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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形成推进保密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根据《长春工业大学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先进个人: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2.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法规和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相关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3.将保密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职责,有计划、有分工、有措施、有落实,能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保密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密工作防范措施到位,能有效排查失泄密隐患并及时整改。

4.本年度单位保密工作中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技能。

2.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培训。

3.熟悉本单位或本职岗位保密工作基本情况,认真履行各项保密工作职责。在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生产、管理、涉外等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4.本年度个人保密工作和保密职责范围内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三、评选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填报《长春工业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长春工业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报保密工作办公室。

2.保密工作办公室根据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保密委员会审议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和一年来的保密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31220日下班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保密工作办公室(1434室)。联系人:倪天卉,联系电话:85716234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长春工业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保密工作办公室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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