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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试点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3-11-13  点击数: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教工委思政〔2023〕2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面向省内首批试点高校开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定工作,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申报成果应为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部分人文社科专职教师以及高校党务和思政工作干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发表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首批认定范围仅限定为优秀网络文章,包括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原创网络文章,文章字数原则上应当在800-7000字之间。

二、成果认定

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报送成果的初审工作,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成果填报《吉林省首批试点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将《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306420019@qq.com,请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11月16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经校初审和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复审后,报送至全国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进行综合评价。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和本次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鉴定发现有抄袭、购买数据等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并记录备案。

联系人:侯姗姗

联系电话:85716133


附件:1.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



长春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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