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及《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评选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92名)、吉林省政府奖学金(85名)、国家助学金(4060名)拟获得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评审结果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11月1日至11月7日
公示受理部门及电话:学生工作处 0431-85717105
受理电子邮箱:zzgl@c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