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长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社团育人功能,支持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方案》《长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长春工业大学2022-2023年度学生社团审核工作。
一、审核范围
全校学生社团
二、工作安排
(一)社团年度审核
由学院团委(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报送材料至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中心复核。
年度审核材料:社团基本信息、社团成员构成清单、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2022-2023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社团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
(二)新社团注册
由学院团委(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报送材料至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中心注册。
注册材料:社团基本情况、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指导教师基本情况、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社团承诺书、成员信息登记表、2022-2023年度活动清单等。
(三)社团注销
由学院团委(指导单位)负责审核并报送材料至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注销。
注销材料:社团基本信息、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等。
(四)社团变更
社团如变更负责人或变更所属单位,需要提交变更登记表及变更后的审查登记表(年审材料),原则上社团实际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学院团委(指导部门)为社团的所属单位,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一并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变更材料:学生社团变更登记表,审查登记表(年审材料)
(五)社团汇总
由学院团委(指导单位)负责审核并报送材料至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汇总。
汇总材料:社团年审、注册、注销汇总表等。
(六)社团活动
社团开展活动要按照要求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学院团委、校团委逐级审批,并报送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
社团活动材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审批表。
三、工作说明
学生社团需年审合格才可开展社团活动,年审通过的社团将在校团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参加学校社团纳新活动。
对于年审不合格的社团,校团委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任何活动,整改期间违规一经发现,将予以解散并通报。
对于社团成立申报材料不完整的社团,可在报送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中心前补充完整。对于报送后材料依然不完整的社团,将无法通过年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指导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学生社团管理工作中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刻把握认识学生社团的性质、梳理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的关系、整改不符合规定的社团,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推进。
(二)未经提交年审材料、年审审查未通过的社团不得参与社团纳新及开展社团活动。社团开展活动要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三)如学生社团需更名、合并、变更所属单位等,需要重新填写申请等社团相关材料,原则上社团实际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学院团委(指导部门)为社团的所属单位,要求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所属单位及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中心。
(四)提交纸质版材料请在9月19日前,由学院团委(指导部门)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中心,纸质版需要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在9月15日前统一将附件里的文件按照年审、注册、注销、汇总、变更等顺序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2260768694@qq.com,压缩包文件统一以“XXX学院(指导部门)社团审核材料”命名。
年审工作联系人:
校团委 范婷婷 85716560
校团委社团管理指导中心 方文 15584019660
报送纸质版材料联系人:
南湖校区:方文 15584019660
北湖校区:李秋润13944866589
共青团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