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进行科研平台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上交时间:2023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
2.上交方式:由学院收齐统一交至学校科研处南湖校区主楼1359室
3.纸质版数量:一式五份
4.电子版发送信箱:14299604@qq.com
5.报告数据填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填报范围:包含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全部平台
7.其他要求:原则上同级别同类平台成员不可重合,同级别同类同一主管单位平台成员禁止重合。
联系人:佟闯
联系电话:85717359
科学研究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