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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2-09-11  点击数:

一、申请要求

专利权人为长春工业大学。

学生申请专利,必须有指导教师参与,同时经过所属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

专利授权后,专利证书要主动交予学校科研处。

二、申请流程

1、由发明人代表学校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材料(两种方式可选)

a.通过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进入“吉林专利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服务”中“使用指南”,了解平台功能,进行个人专利事务管理。由第一发明人(指导老师)上传专利材料,并在上传材料名称前标注所属学院;由各学院科研副院长负责该平台后台审核管理工作。上传专利申请、补正文件时需一并上传经学院审签的《专利申请审查表》扫描件,纸件交至科研处,办理其他专利事务需一并上传经学院审签的情况说明。

平台咨询电话:18514329613

b.通过代理申请

携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委托书(代理公司提供)、《专利申请审查表》,到科学研究处审签,然后到学校办公室进行盖章,最后交给代理公司。

2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申请专利,都需填写《专利申请审查表》(见附件),经作者本人、学生指导教师、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后将纸件提交至科学研究处,进行备案。教师可登录http://cponline.cnipa.gov.cn/http://cpquery.cnipa.gov.cn/ 查询专利状态。

3、教职工获得证书后请及时录入本人的科研系统,并携专利电子证书及其复印件到科研处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审查表》经学院审核后,由作者本人和科研处保管,可作为相关证明,丢失不补。

专利申请内容必须保证原创,通过抄袭、剽窃等不正当手段,或捏造、编造数据等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第一发明人及其指导老师负责,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431-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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