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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为确保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体202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2.其他年级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1.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27月末。

2.非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20229月—12月。

3.具体开题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不晚于以上规定时间。

三、开题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5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答辩委员对开题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4.答辩委员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填写《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此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四、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相关内容、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执行。

2.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具体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规章制度栏目查看;《研究生开题报告流程》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生下载栏目查看。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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