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部署,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1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包含杰出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吉林工匠、吉林省技术能手四个类别,所有参评人员业绩成果主要贡献须为2022年以来取得,无违纪违法问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副厅级(含)或相当于副厅级(含)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同一事迹已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原则上不重复参评。
(一)杰出、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中,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二)吉林工匠:长期扎根技术技能一线岗位,技艺精湛、作风过硬、善于创新、勇于担当,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一线在职职工。
(三)吉林省技术能手: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长期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工作,技能水平高、革新成果多、带动作用好的一线技能人员。
二、基本条件
全体申报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纪国法,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及失信问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实绩突出、口碑良好。
三、专项评选条件
(一)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
成果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贡献重大、行业示范影响力极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重大发现或创新性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对本专业、领域或行业突破性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究人员;
2.在工程技术研发应用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为吉林省产业升级改造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
3.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个人或带领创新团队作出突出贡献,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及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重点是带动就业情况)的科研人员;
4.在服务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结合,实现域内外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服务中介人员;
5.创办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较高的成长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居国际或国内前列,品牌国内影响力大,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或带动就业效果好,创业项目符合吉林省产业发展方向,近三年营收总量有显著增长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吉林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在创新创业领域实绩突出,对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通过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申请、科研成果获奖等方式被业内外同行广泛认可,为学科领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研究人员;
2.主持或作为核心人员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取得了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为吉林省产业升级改造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
3.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以个人或团队为主导,为推动科技进步、增强创新力、促进产业升级作出重要贡献,成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重点是带动就业情况)的科研人员;
4.为科研人员或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保障民生等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服务中介人员;
5.创办的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居省内或行业前列,品牌知名度高,主导产品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创业项目为加快吉林省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或促进就业作出积极贡献,近三年营收总量有较大增长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吉林工匠
长期坚守技能一线,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精益求精、潜心钻研、善于创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承担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重任,不断超越进取,达到本单位,本行业的先进水平,有一定的技能方面基础荣誉。
2.具有5年以上一线岗位工作经历,核心业务能力处于单位及行业先进水平,曾在市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以内名次,连续三年岗位业绩显著优于平均水平;
3.善于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生产优化等方案,持续开展技术改进或项目研发,形成工艺工法、专利、论文专著、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已获得地市级或行业的科技奖项、发明专利、参与省部、地市或行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在创新链、产业链协同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研究制约本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参与解决“卡脖子”难题。
5.积极开展传帮带教,培养出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中青年人才,注重总结、提炼、归纳已有技术技能。积极参与推动本领域知识技能的智能化、数字化、促进专业知识技能与智能工具相融合。
(四)吉林省技术能手
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一线实操技艺精湛、创新能力较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耕技能传承,积极带徒授艺、推广先进操作方法,在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创造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于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按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推荐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册(不超过30页,见附件3模板)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b@ccut.edu.cn,
纸质版(附件1、附件3)报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主楼625)
联 系 人:韩尚轩
联系电话:0431-85716602 ,13904316875
附件1: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推荐审批表
附件2: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册
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创新创业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1号)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