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长春市2026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要求,学校组织开展长春市2026年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以《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为抓手,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宣传推广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取得的创新成果,发挥其交流借鉴、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长春市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征集范围
1.案例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省、市工作大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的体现时代要求、符合师生需求、富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创新案例。
2.案例类别。学校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创新案例。
3.案例内容。创新案例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创新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或创新案例提出的背景情况等;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成效启示,反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三、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职责,社会形象良好。
2.案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展示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3.案例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案例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具有原创性、创新
性、实效性。
5.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征集范围内。
四、申报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7日。截止日后,一律不再接受申报。
2.申报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发动组织工作,责成专人负责申报,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
3.申报程序及要求:申报人填写《长春市2026年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可按附件1样式自行印制)。其中,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处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申报表+创新案例放在一起视为一份完整材料,需要按照申报表在上,创新案例在下,并在左上角装订的形式装订。
经审核同意推荐的创新案例,按规定时限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申报表、案例原文WORD版,案例图片)和创新案例申报目录(可按附件2样式自行印制)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06420019@qq.com),纸质材料(需报一式两份)请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南湖办公楼1351室),联系人:侯姗姗,电话85717357.
4.案例材料要求:每个案例篇幅在4000字左右,格式规范统一(见附件3),案例文件命名方式为“编号+案例名称+申报单位”。每个案例配发2张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格式为JPG,不小于1M,图片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说明”。
附件:1长春市2026年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2.创新案例申报目录
3.申报材料格式
党委宣传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