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教科信〔2024〕4 号)文件精神,参照《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长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应急演练组织流程,提升师生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协同配合及处置能力,结合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结果及各实验室风险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实行按风险等级差异化演练,确保演练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效,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方案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立足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强化各学院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安全演练,提升实验室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水平,及时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及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演练主体责任,推动演练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学院、每个实验室、每位相关人员都参与到演练中。
2.提升应急能力:通过专业指导和实操演练,使实验室人员熟练掌握火灾、爆炸、化学品泄漏、触电等常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逃生技巧及救援方法。
3.规范演练管理:建立“学院报备、国资处协调、专家指导”的演练工作机制,确保演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形成“排查—演练—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模式。
4.普及安全知识:以演练为载体,同步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夯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基础,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各学院(含直属科研单位)所有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实验室等)的安全演练工作,涵盖实验室相关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及实验室管理人员。
(四)相关职责
1.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统筹规划全校实验室安全演练工作,审定演练方案,提供演练指导专家资源,协调解决演练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学院演练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演练成效。
2.各学院(演练组织主体)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实验室安全演练计划,组织本学院实验室相关人员开展演练,配合应急演练专家完成指导排练,按要求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演练安排及演练情况,落实演练后的整改工作。
二、演练核心安排
(一)演练主体
以各学院为主体,结合本学院实验室类型(如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电气实验室等)、实验内容特点、潜在安全风险组织演练,确保演练贴合实际,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学院需明确专人负责演练组织工作,确保演练覆盖本学院所有实验室及相关人员,不遗漏、不走过场。
(二)演练内容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验室特点,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展演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针对性专门性演练内容。
1.火灾应急演练:包括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灭火器、消防栓使用)、人员疏散逃生、易燃易爆物品处置等。
2.化学品安全演练:包括化学品泄漏、腐蚀、中毒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化学品储存、搬运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
3.触电应急演练:包括触电急救(心肺复苏、触电脱离)、电气设备故障处置、用电安全防范等。
4.其他专项演练:如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放射性实验室辐射泄漏、实验室仪器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等。
(三)指导与排练
1.专家协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统一联系专业公司,聘请具备实验室安全演练指导资质的专家,组建指导团队,为各学院演练提供专业支持。
2.指导方式:专家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对各学院演练进行全程指导,包括演练方案制定、演练流程梳理、应急技能培训、现场实操指导等,帮助各学院规范演练流程,提升演练质量。
3.排练要求:各学院在正式演练前,需组织至少1次彩排,邀请演练公司专家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并整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式演练过程规范顺利,取得实效。
(四)演练报备要求
1.报备内容:各学院需制定本学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演练安排表,明确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内容、参与人员、组织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根据此次学校分级分类结果,各学院制定演练计划按照1级风险实验室年度应演练≥2次、2--4级风险实验室年度应急演练≥1次,同时1--2级实验室必须针对危险源展开专项演练。具体见附件1。
2.报备时间: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将年度演练安排表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3.报备调整:若各学院因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演练时间、内容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调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确保演练工作有序推进。
三、演练实施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全年持续推进)
1.方案制定: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明确演练流程、责任分工、应急处置步骤、注意事项等。
2.人员培训:各学院组织参与演练人员开展前期安全培训,由演练专家讲解实验室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技能、演练流程等,确保参与人员熟悉相关要求。
3.物资准备:各学院准备演练所需物资,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急救箱、警示标志、模拟泄漏化学品、防护装备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调补充必要物资。
4.现场布置:演练前,各学院对演练现场进行布置,清理演练区域障碍物,设置警示标识,划分疏散通道、集合点等,确保演练现场安全有序。
(二)正式演练阶段(按各学院报备时间推进)
1.启动仪式:演练开始前,由学院演练组织负责人宣布演练开始,明确演练目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强调演练纪律,杜绝嬉笑打闹、敷衍了事。
2.应急处置:按照演练方案,模拟突发安全事故,参与人员按照预设流程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专家现场观察指导,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
3.疏散集合:若演练涉及人员疏散,参与人员需按照疏散通道有序撤离,到达指定集合点后,由负责人清点人数,确认无人员遗漏,并向演练负责人汇报。
4.演练结束:演练完成后,由学院演练组织负责人宣布演练结束,组织参与人员有序离场,清理演练现场。
(三)总结整改阶段(演练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1.现场点评:演练结束后,演练专家对演练过程进行现场点评,肯定优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整改建议。
2.总结报告:各学院结合专家点评意见,撰写演练总结报告,明确演练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计划,在演练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见附件2。
3.整改落实:各学院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完成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专家聘请、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演练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演练需求,申请额外专项经费,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二)人员保障。各学院要明确演练组织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演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调组建专业指导团队,为演练提供专业支持;鼓励各学院组建实验室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演练工作。
(三)物资保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筹协调演练所需物资,确保物资充足完好;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演练物资的准备、管理及维护,定期检查物资状态,及时更换过期、损坏物资,确保演练时能够正常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演练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演练工作纳入本学院年度安全工作重点,分管副院长亲自抓,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落实,确保演练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统筹协调、专家对接及督促检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演练实效。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验室实际,制定贴合实际的演练方案,杜绝形式主义,严禁随意降低演练难度,确保演练内容、流程贴合实际安全风险。演练过程中,要注重实操性,让参与人员真正掌握应急处置技能,提升应急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学院要以演练为契机,同步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海报、班会、专题讲座、线上推文等多种形式,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方法及安全规章制度,提升全体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报备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演练安排报备、演练总结报送及整改落实工作,不得逾期、漏报、错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未开展演练或演练流于形式的学院,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做好档案留存。各学院要做好演练相关档案留存工作,包括演练方案、报备表、培训记录、演练照片/视频、新闻稿件、总结报告、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等,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3年。
附件:实验室安全演练计划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