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工业大学信息门户,今天是

关于转发第二十一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4-14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电影文化与冰雪体育文化深度融合,按照吉林省教育工委下发《第二十一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16日

二、作品要求

1.本届电影节以“新时代·新摇篮·新力量”为主题,参赛作品要结合电影节的主题,充分展现长春电影节“金鹿奖”奖杯标识,要求构思精巧、色彩协调,巧妙加入长春电影节元素;具备浓郁的电影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具有独特的创意。作品要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在确认作品合格并入选后,投稿人仍应持续做好后续衍生品设计等延展工作。

2.格式要求:主视觉形象系统设计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提供PSD和JPG格式的文件(如为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再用JPG格式上传),作品包含海报效果图、其他文创类衍生品效果图等。

3.报送征集作品统一要求命名为“第二十一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征集+组别+作者姓名+报送单位+报送时间”,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6420019@qq.com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在参赛作品上必须附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参赛报名表。

4.创作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背道德、文化、宗教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5.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归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所有,未经主办方同意,设计者不得再使用或作其他用途。

四、评审日程及办法

1.电影节组委会与吉林省教育厅及各宣传媒介联合公布海报征集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立体宣传,并赴部分高校开展宣讲活动。

2.组委会将邀请业界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及综合评审,最终公布优秀设计名单。

3.经评审确定的优秀作品及入围作品,设计者需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持续做好后续衍生品设计等延展工作。

4.征集活动优秀作品,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创作劳务费。

五、荣誉待遇

活动最终评选结果设置:

高校组:优秀作品1名、入围作品2名;

组委会将为以上荣誉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设计劳务费。

六、法律规范事宜

1.投稿人承诺其投稿作品必须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且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将取消其作品评选资格,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入围作品一经采用,即表明投稿人自愿同意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所有。对于被采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并予以发表。同时,投稿人承诺需向主办方提供作品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

3.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有权对上述采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并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上述作品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投稿人无权要求分享主办单位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4.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拥有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及用于市场活动的权利。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投稿者可自行用作他处。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的底稿,主办单位不予退稿。

6.所有设计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主办单位可以随时基于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设计作品或任何应征者。

7.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第二十一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海报作品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14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关闭

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信息化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