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工业大学信息门户,今天是

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吉林好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3-17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宣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要点和我省“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安排,2026年,校党委宣传部继续开展“吉林好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

二、评选标准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其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的个人或群体。无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情况,无被组织问责、诫勉、约谈等问题,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

三、评选类别

(一)助人为乐类。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在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见义勇为类。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在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四)敬业奉献类。追求崇高的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孝老爱亲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原则上,以上五类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应为近2年发生的,或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已获得省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候选人。

四、评选名额

“吉林好人”推选坚持大众参与、聚焦凡人的原则,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人选≤1人。

五、推选步骤

(一)申报推荐。凡符合评选标准并有申报意愿者,由基层党委进行初选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再进行遴选申报至省委宣传部。不受理个人自荐。

(二)征求意见。“吉林好人”申报推荐采取“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党委要对推荐对象的事迹逐级审核,确保事迹过硬、材料准确无误,并需备好以下相关材料:

一是推荐对象均须提供近期由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二是推荐对象为敬业奉献类,需根据管辖权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提供同意申报证明。三是推荐对象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需按管辖权征求生态环境、人社、税务、市场监管、民政等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并提供同意申报证明。四是推荐见义勇为类别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或政法部门出具的见义勇为证明。

(三)评议公示。学校对所有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省委宣传部对各地各部门及媒体报送的“吉林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按评选名额150%的比例确定初评人员名单,组织召开评议会,与相关负责人员共同研究确定每批“吉林好人”拟选树人选。在中国吉林网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公众及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

(四)宣传发布。对入选的“吉林好人”将利用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中国吉林网等媒体,在“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刊播(发)先进事迹。并通过举办事迹发布活动、组织进基层宣讲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展示“吉林好人”精神风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吉林好人”选树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载体,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将有代表性的人员推选上来,确保选出的身边“好人”可信、可学、可敬,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二)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党组织于3月23日下班前将“吉林好人”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推荐材料包括:①2026年“吉林好人”申报表(见附件1);②由二级党组织出具的推荐报告;③2026年“吉林好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④各类相关证明;⑤1张竖版2寸证件照、2张竖版正面工作或生活照;⑥200字事迹简介和1500字事迹材料。以上材料中前三项须同步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后两项只报电子版。

三)其他注意事项。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有一级标题,内容中应避免直接出现涉及国家资源分布、重大科技项目、重要研发成果等不宜宣传内容。作为全省选树的先进典型,“吉林好人”需积极配合采访宣传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参与各类群众性实践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沟通并说明情况。

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xcb@ccut.edu.cn,联系人:周扬,85717357。

 

党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7日

  • 附件【1.申报表.docx】已下载
  • 附件【2.汇总表.docx】已下载

关闭

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信息化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