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
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学校组织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个类别,“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
2 .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按照“ 一般项目”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不设申报限额。此外,“ 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可依托实验室申报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3.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博士生专项面向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按照“一般项目”管理。采取“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共同负责制”,项目负责人1应为在校教师,项目负责人2应为在读博士生,项目负责人1应为项目负责人2的博士生导师,2人应在同一所学校,项目组其他成员应均为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项目负责人2需在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建议临近毕业博士研究生申报。项目实施限额申报,博士授予高校每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可申报3项,结合本校实际将对其进行校内统筹,按照限额择优申报。省教育厅将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4.其他专项项目:本年度设“揭榜挂帅”专项、思政专项、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及“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拟重点支持的申报方向以《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见附件3)为总指引。
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 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 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博士研究生科研 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除外)。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 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 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有关精神,以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服务中小企业“揭榜挂帅”项目、自筹项目、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负责人2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 1月1日未满45周岁。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分管校领导审核、高校发函申请(注明申请高校、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推荐理由),可适当放宽项目负责人年龄限制。
3.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4.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报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
1.7月30日至8月12日17:00。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 ),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同时,若申报项目需要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合格证明,需要将审查合格证明发送至353699507@qq.com邮箱,进行无纸化申请,并完成提交。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2.8月12日至8月13日,科学研究处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预算审查;对不合格申请书给予退回修改、完善。适时对限额推荐申报的一般项目及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进行遴选。
3.8月14日至8月20日,对拟推荐的项目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8月20日,学校科学研究处完成项目向教育厅推荐工作。
注意事项:
1. 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社科一般(优青)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科技一般(优青)项目2.5万元/项,重点项目5万元/项;产业化培育项目2.5万元/项。各项目类别按照以上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填写。
2. 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因此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
3. 成果形式参考《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见附件6)和《成果分类认定表》(见附件7)填写,需达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4. 申报书封皮申报单位(基地、智库或团队名称),依托基地的项目,此处填写基地全称;不是依托基地申报的项目,填写无。
5.项目研究期限: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6.课题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的30%。
学校联系人:
理 工(含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王一宁 85716256(企业微信同步)
社 科 卜 元 85716292(企业微信同步)
教育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5117937076 / 18943690089
科学研究处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