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优化校园交通环境,提升校园交通整体运行效率,结合校园交通状况实际,现就校园车辆通行及停车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管理
1.本校教职工车辆入校按原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要求主干道限速 20 公里/小时之内,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弯道、路口等特殊路段限速10公里/小时之内,严禁任何区域鸣笛。
2.来访车辆进入校园前,需在校园门口的登记处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循校内车辆通行有关要求执行。下一步学校有关部门将共同开发社会来访及校友入校预约线上小程序。
3.进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国家规定具有特殊标识的特种车辆准予通行。为学校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车辆和施工单位车辆,由相关业务部门向安全工作处提交申请后按规定通行。个别确有必要进入校园的,经门卫核实、查验相应证件后准予通行。
4.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非本校教职工摩托车、助动车禁止入校。严禁电动车停放在校园楼宇内外。
5.结合校园实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南湖校区学生宿舍一栋至六栋前路段实行自西向东单向通行,禁止共享单车进入校园;北湖校区教学楼后黄色网格线内禁止停车,共享单车可以进入校园,必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下一步学校将在北湖校区逐步引进平台共享单车,并划定专门停放区域,满足师生交通需求)。
二、车辆停放管理
1.校园内规划有专门的停车场和停车位,车辆需按照指示标志和地面标线有序停放。
注:南湖校区停车场涵盖九个区域,主楼前、文体馆、新图书馆、材料学院、化工学院、综合楼、后勤楼、老图书馆及科研楼的正门前。
北湖西区停车场有三个区域,分别处于材料学院、计算机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正门前。
北湖东区停车场包含四个区域,体育馆北侧,艺术学院西北侧,食堂东侧、北侧、西侧区域。
2.严禁车辆在非停车场、非停车位随意停放,具体包括师生教育教学通行区域、学生主要活动区域、消防通道区域及没设划停车车位的区域。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共同落实校园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三)筑牢安全意识。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人人遵守交通、人人关注交通”的良好局面。
本通知自2025年5月6日起正式实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化管理措施,希望全校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给予支持和理解。
安全工作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