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会风会纪是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优良作风和纪律规矩意识的具体体现。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各类会议会风会纪监督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会议纪律
(一)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不准无故缺席或未经批准安排他人替会。
(二)要严格执行签到制度,遵守会议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或在会议期间长时间场外逗留。
(三)要保持个人良好形象,按照会议要求着装;不准自由散漫、不修边幅。
(四)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保证会场内外安静;不准随意走动、接打电话或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五)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集中精力参加会议;不准萎靡不振或在会场内玩手机、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六)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遵守保密纪律要求;不准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涉密会场,严防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会风会纪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各级各类会议,认真履行参会职责,保持良好会风会纪,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以良好会风促进作风转变,以优良作风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会风会纪监督
会议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会风会纪监督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会议通知和参会人员统计,加强会议考勤和会风会纪监督,对迟到、缺席等情况如实统计核对并予以通报。
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协助学校党委和会议组织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会风会纪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长春工业大学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