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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通知

时间:2025-04-0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集中采购程序

应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自即日起,所有校内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完成立项、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备案和合同支付申请等流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办公设备家具、复印纸购置,保安、印刷、物业管理、审计服务37类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无论采购金额多少,均由招投标办公室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中统一采购,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目录内项目进行分散采购

采购执行内容

1、各类办公设备、家具采购

各行政单位、教学单位办公人员的办公设备、家具按《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配置,各部门、各单位办公人员的办公设备、家具在未达到配置标准数量且确有办公使用需求的情况下可向资产管理处申请,由招投标办公室按需求情况及需求品类的全年累计采购额度执行电子商城采购或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办公设备、家具采购经费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2、印刷服务、复印纸采购

印刷服务、复印纸由招投标办公室按年度执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每年归集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后按照年度定期申报采购实施计划,并与供应商协商实施“统一采购、分批履约、分期付款”方便各部门、各单位使用服务

印刷服务经费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支付;复印纸采购经费由资产管理处统筹。

3、保安、物业管理、审计等服务采购

 各部门、各单位需求目录内的保安、物业管理、审计等服务应按项目向招投标办公室申请采购,申请时应将本单位同一年度内所有同类项目统筹汇总,一并申请。招投标办公室根据全校同类项目需求情况及全年累计采购额度执行电子商城采购或政府采购招标采购。由项目负责单位执行支付。

4、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和保险服务采购

车辆维修和保养、加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实行直接采购(单笔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采购人通过商城网上服务市场供应商名单择优选择供应商及商品后直接采购,可不通过电子商城系统下单。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通过电子商城公开上一季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订单的具体信息(通过电子商城系统下单的无需执行)。

5、非目录内分散采购

非目录内分散采购,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执行。不适用于电子商城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执行校内采购招标程序。物资、服务类项目金额在 5 万元以下的,工程类及配套服务项目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可由项目部门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采购工作须由三人(含)以上询价采购小组完成,并填写询价采购纪要在招投标办公室备案;货物、服务类项目金额在 5-50 万元(不含 50 万元)的,工程项目金额在 10-100(不含 100 万元)的,执行学校自行招标程序。

注意事项

因目录内的各项采购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履行立项、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备案和合同支付申请等流程。采购周期较长,各部门、各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应结合本单位需求时间提前规划、提前申请,保障满足使用需求。

该政策由上级主管部门最近颁布,如在运行过程中有其他政策变化,将按照最新变化进一步调整。


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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