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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 1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职成[2022] 6号)文件要求,长春工业大学结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对我校2023年拟设置的校外教学点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核查设点单位的资质、背景,并对教学点开设相关专业进行可行性
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07
停 电 通 知 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13:00至17:00后勤处协调校外专业电力维修人员对学校南湖校区主楼和老图书馆供电设备进行更换和检修。在此期间,南湖主楼全楼、老图书馆全楼将停电,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停电准备。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23年2月7日
部门:后勤处
02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人员: 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拟推荐以下3项成果参加社科奖评选,现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2月2日至2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将意见反馈至科研处。 联系人:卜老师 联系电话:85716292 科研处 2023年2月2日
部门:科研处
29
2023-0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科学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现面向全省企业征集重大科学问题需求。 一、征集目的 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导向作用,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征集困扰我省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09
计划财务处关于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寒假放假及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做好财务保障工作,结合财务工作实际,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1.财务业务处理:即时起各部门、各单位可正常进行网上报账审批,并将已审批完成的票据投递至南湖校区办公楼一楼大厅票据投递箱中(北湖校区暂不接收票据投递,南湖校区门卫室投递箱已取消),计划财务处
部门:计划财务处
08
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内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经费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长春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面谋划、合理安排,认真填报2023年度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使用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零基预算,统筹管理
06
各部门、各学院及校外查档人员: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寒假放假及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2月24日。寒假期间档案馆原则上闭馆,除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查调档案,请与相关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或通过邮件申请方式预约办理档案查询事宜,如有问题,可在邮箱内留言。 办公地点:南湖校区老图书馆一楼3118室 邮箱:929175357@qq.com 望
部门:档案馆
05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省安委办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超前分析
部门:安全工作部
04
关于开展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学习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 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要求,寒假期间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寒假教师研修”专题,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完成专题学习,持续提高教师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现将
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03
关于教工餐厅恢复堂食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从今日起至6日,教工餐厅早餐、午餐恢复堂食,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在餐厅用餐的提供打包服务。 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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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部门: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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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推荐参加第三届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省赛教师名单的公示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学校于12月23日和24日举办了“第三届长春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决赛工作。经过决赛,学校拟推荐12位获奖教师参加省赛,依照遴选申报程序,现对遴选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27日。 联系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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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教育系统部署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喜庆祥和健康平安的寒假及元旦、春节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元旦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寒假(含春节) 1.学生
部门: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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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扩展学校协同办公管理平台(新OA办公系统)功能,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党政办公室会同协同办公管理平台研发公司共同开发了“总结计划”事务审批流程。 适用范围:该事务审批流程适用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群团组织、直属机构、附属机构、教学单位、校属科研单位),年度工作
关于举办教学创新大赛培训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学校教师全面了解省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信息,准确把握大赛要求,做好参赛准备工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举办教学创新大赛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9日(周五)9:00—12:00。 三、培训形式 1.线上培训,参会教师扫描下方腾讯会议二维码入会。 四、培训对象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