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工业大学信息门户,今天是

关于申报“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1-1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20发布的信息,现开展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申请人需符合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为: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五)申报以上项目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须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申请与录取

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专家评审。选拔结果须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被推荐人员需于6月22日-6月28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各基层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于8月底前公布。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推选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派出前,应进行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派出后,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

四、留学单位专业

项目名称:吉林省新型汽车产业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项目(2023年获国家留基委资助项目)

留学单位:美国奥克兰大学

留学专业: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请申624下午10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一份纸质版和附件1、 2递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南湖校区老图书馆二楼3228,未按时送交材料者不予报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716228。


 附件1:单位同意函.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112


关闭

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信息化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