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程 序 |
所需材料(要求) |
10月7日前 |
1、各学院审核毕业所要求成果。 2、申请人在系统提出“毕业资格自检”,导师、院系进行审核(因此环节不需要上传大论文,建议达到毕业所要求成果的申请人提前完成)。 |
1、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未缴清学费者,不可以提交答辩申请。
2、电子版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检测、送审情况总结(请在秘书群下载)。
4、《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系统打印,各项落款时间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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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3日 |
1、申请人在系统上传查重论文,导师审核。 2、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录入系统。 3、导师填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系统填写)。 4、研究生提交《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系统打印)。 5、各学院组织申请人预答辩(不需要在系统上进行)。 6、申请人在系统上传送审论文,导师、院系审核后可进行送审。 |
10月14日-11月10日 |
论文送审(要求:全部系统送审,送校外盲审;专业学位论文校外、企业各送一份)。10月18日前必须送审完毕。 |
11月11日 |
对评阅意见有异议的学位申请者可随时向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逾期不受理。 |
11月12日-20日 |
1、处理对评阅意见有异议的情况。 2、学生根据返回外审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 |
11月21日-22日 |
1、请各学院将硕士、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录入系统 2、研究生院审核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打印一式两份答辩成员审批表发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
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
11月23 日-25日 |
1、各学院准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
1、学位论文 2、表决票(系统打印) |
11月26日- 12月3日 |
1、学位论文答辩。 2、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各学院报送研究生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页(系统打印)。 4、各学院报送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 5、答辩委员会秘书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按学号分别摆放)整理完整。 |
1、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2、电子版和纸制论文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
12月5日-9日 |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学位信息采集,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
1.毕业生签字后,将提交的学位信息采集表排放在审批表最后一页。 2.学位信息采集表要和学位审批表一起存档。要求此表信息务必准确,责任到人。 |
12月12日-23日 |
1、导师审核签字(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 2、教学秘书审查论文是否按要求排版打印、装订、签字(含保密论文—两年后自动解密)。收取纸制和电子版学位论文(不含保密论文)。 3、研究生将电子版和纸制论文(含保密论文)上交校图书馆,如有问题请咨询图书馆。 4、各学院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表决票(一式五份)、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学位信息数据表等全部材料收齐,按档案馆要求整理归档。 |
1、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3、学位论文(图书馆收取全部学位论文) 4、学位信息数据表 5、表决票 (各项落款时间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
12月12日-18日 |
1、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准备上会材料。 2、筹备校学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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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20 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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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25日 |
1、研究生院打印学位授予存档内容。 2、校学位会结束后发文、打印证书、盖章。 3、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取学位证、毕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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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30日 |
1、各学院发放证书。 2、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位信息,对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照片审核、数据校验、数据问题确认、数据提交、反馈数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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