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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数据显示,我校202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全年支出金额不足190万元,支出比例仅占当年实际到款经费的15%以下。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对当年科技计划经费支出比例低于80%的依托单位,将在下一年度财政拨款中按比例核减经费。为确保2026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能够足额到位,现就加强经费使用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吉林省科技厅2024年立项项目(第二年尾款支出情况)
吉林省科技厅2025年立项项目(首年到款支出情况)
吉林省教育厅2025年立项项目
二、督导内容
1.任务书项目编号首字母为“YDZJ2025……”的项目“资金来源(一)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额度要在年底前支付完成。该部分为中央引导地方资金支持,资金有效期截止拨付当年年末,剩余收回;
2.督导范围内2025年全年经费“零”支出项目;
3.项目开展活动存在设备采购、研究生补助应付未付;项目绩效未申领等情况;
4. 项目经费使用进度与任务书执行计划严重不匹配,存在资金沉淀冻结风险的情况;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对经费使用政策理解不到位,存在“消极对待”、“人为延长资金周期”等的情况。
三、督导安排
一、自查阶段(11月3日-11月16日)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自查,重点梳理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填写《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经学院审核后报送科研处。
二、重点检查阶段(11月17日-11月23日)
科研处会同财务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以下项目开展重点检查:
(1)督导范围内项目经费支出进度低于30%的项目;
(2)自查阶段发现问题未落实项目。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25日-12月28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项目组要立行立改,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年底前完成支付任务。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督导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将其提升至关乎学校明年科技经费能否顺利到位的政治任务高度来抓,确保各项督导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经费执行进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研处须严格按照督导计划时间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对督导不力、影响学校科技经费到款的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须在年度总结中予以说明。
科研处联系电话:85716256 85716280
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