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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16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65号)要求,现开展校内申报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3.吉林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因相同事迹已获得过市(州)级或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副厅级(含)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名额分配,中省直属高校每个学校限报1个先进集体、2名优秀教师(或1名优秀教师和1名先进工作者)。

校内各单位自愿申报,可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1个、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不超过1名。

二、评选条件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推荐对象,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民生属性,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在教育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此外,还应分别具备如下条件:

(一)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到教学管理工作各方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积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业绩突出。在高等教育等领域,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学,全面落实“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显著;

3.作风优良。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担当作为。近5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或集体成员无违纪违法问题及其他不适宜评选推荐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问题;

4.履责担当群众公认。长期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应从事教育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吉林省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在高等教育等领域,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

5.仁爱之心常怀。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

6.弘道追求高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把握时代脉搏,以心系苍生的胸怀、开放包容的心态、弘文传道的追求,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7.示范作用显著。长期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紧扣国家需要,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推荐对象(集体、个人)由所在二级机构履行民主推荐、公示等推荐程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和要求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在表格“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会议意见”栏加盖二级机构公章。学校最终通过评审、二次推荐等形式确定推荐对象,经集体审议后,在表格“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学校党委/行政公章,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育科技局)/其他推荐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学校行政公章。

四、材料报送

《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吉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3)、《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摘要汇总表》(附件4)、《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事迹材料、推荐对象所在二级机构集体研究及公示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对象所获荣誉证明材料等。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突出重点、文字精炼,体现推荐对象得政治素质(必须包括此项内容),突出主要业绩和贡献,兼顾其一贯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应避免采用抒情散文、宣传报道等文体,要突出典型事迹和主要贡献,建议采用条目式结构,分点阐述,聚焦核心工作成果,每项成果尽量包括具体数据、创新举措及实际成效,语言平实客观,不使用修饰性形容词和渲染性表述,保证事迹材料的客观性。

所有上报材料均须进行脱密处理,并附学校脱密审核同意书,确保不含涉密信息。

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7日(周日)11:00,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箱jsgzb@ccut.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党委教师工作部 王权,15568816885

 

附件:1.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吉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摘要汇总表

5.推荐对象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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