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加快把人文科教优势转化为振兴发展优势,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学校组织202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其中理工类仅限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0 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5 周岁。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专科生进课题组。
二、选题方向
为全面落实有组织科研工作要求,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整体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根本遵循与重要指引。本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置二十个专题,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十五个专题(见附件1)。
项目选题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紧扣对应专题设定的研究方向开展定向研究,紧密对接全省发展战略需求,聚焦关键领域攻坚突破;
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在贴合对应专题导向的基础上,可立足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自由探索,兼顾战略需求导向与基础学术创新双向发展。
申报人须深入研究纲要内容,立足自身学科特色、科研积淀与人才队伍优势,指导项目选题,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科技活动,须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须将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报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
(一)一般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一般项目申报人需先参加校内遴选,通过新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报书电子版。具体操作:校园网主页-信息门户-公共服务-新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时间截止7月2日24:00。
遴选结果公示后,推荐项目需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重大、重点、优秀青年基金申报流程及时间
即日起至7月2日24:00。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若申报项目需要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合格证明,需要将审查合格证明发送至kyc@ccut.edu.cn邮箱,进行无纸化申请,并完成提交。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需企业微信扫码填写“202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 (包含社科、科技);
2. 7月2日至7月5日,科学研究处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预算审查;对不合格申请书给予退回修改、完善。适时对限额推荐申报的一般项目进行遴选。
3. 7月5日至7月9日,对拟推荐的项目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4. 7月10日,学校科学研究处完成项目向教育厅推荐工作。
注意事项:
1. 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社科一般(优青)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科技一般(优青)项目2.5万元/项,重点项目5万元/项,重大项目10万/项。各项目类别按照以上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填写。
2.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因此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
3. 成果形式参考《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和《成果分类认定表》(见附件3)填写,需达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4.申报书封皮申报单位(基地、智库或团队名称),依托基地的项目,此处填写基地全称;不是依托基地申报的项目,填写无。
5.课题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的30%。
学校联系人:
理工:刘鑫(化工)、赵波(数统)马辉85716280(企业微信同步)
社科:卜元85716292(企业微信同步) 李元85716292
科学研究处
2026年6月18日